主经文:传道书 7:16 不要行义过分,也不要过于自逞智慧,何必自取败亡呢?
“不要行义过分,也不要过于自逞智慧,何必自取败亡呢”(传7:16)。行义是蒙神喜悦的,但如何理解“行义过分”?
01
什么叫“行义过分”
各种圣经解释版本都有不同解释,有的模糊不清,有的释非所意。有版本解释:人怎能行义过分或过于自逞智慧呢?这是对骄傲的律法主义者或伪善者的警告。这是说有些人自以为聪明,因自己的宗教行为而自以为义。行义为善是要荣耀神,不偏不倚是重要的。
行义要符合神的旨意,过分行义有点象现代术语的“极左”,看似义,实则已偏离真道了。有时,真理和谬误之间仅为一步之遥。俗话“过分谦虚就是骄傲”可能就有这层意思。因此,不能追求表面形式,走向律法主义的极端;也不要过分追求自以为是的义,实际就是以自我为中心的义。这些所谓的义就会陷入虚假的“良善”或功利型“行义”或愚昧式“虔诚”的泥潭中。自以为义的这些行为,就如耶稣批判的法利赛人。
怎样行是行义过分呢?许多解释虽不很明确,但骄傲的律法主义或伪善的自以为义,肯定不合神的心意。行义的真正目的是荣耀上帝,那就必须符合神的旨意。“不要行义过分”,当然不能理解为“不要做太多的好事”。在符合圣经真理原则的基础上行义,合神心意;如果超越了真理界限就是行义过分。“过分”就是“过度”,凡事都应有个“度”。神创造的万象万物都有各自的“度”,即各从其律。传道书的结论就是“敬畏上帝,谨守他的诫命,这是人的本分”(传12:13)。既然人的本分就是要凡事谨守神的诫命,那真正的良善行义就是自然的从心里而行,而不应有虚情假意和自私己欲。
02
耶稣对法利赛人的批判
耶稣因显神迹而名声大振,但耶稣并不是有求必应。他拒绝了为人“分家业”的要求(参:路12:13-14),不作“断事的官”。耶稣清楚犹太人想法,面对许多犹太人因“吃饼得饱”的拥戴,“耶稣既知道众人要来强逼他作王,就独自又退到山上去了”(约6:15)。“作地上的王”不是主耶稣道成肉身的目的,也不是救赎的途径。
门徒饿了,就掐麦穗来吃。法利赛人看见后,就责问耶稣。耶稣以大卫在圣殿里吃陈设饼之事,教训法利赛人不明白安息日的真正意义(参:太12:1-8)。法利赛人严格遵守律法和口传律法,但没有真正领悟上帝律法的精义,陷入了律法主义的极端。法利赛人就是自以为义,行义过分。有的“行义”只注重表面行为,只是为了显给人看,而不是真正的发自内心的公义(参:太23:5-7)。
行义是要荣耀上帝,因此必须符合圣经真理,做在神的心意上,不要行义过分,更不能心怀私欲。行义也不能自义,不能自以为是。犹太人当时逼迫耶稣及其门徒,他们自以为义,以为是在事奉神,耶稣对门徒专门有提醒和教训(参:约16:2-3)。耶稣的教训值得我们从多方面去深思。求圣灵赐给我们属神的见识和智慧,使我们做一个忠心有见识的信徒。
03
尽量避免行义不当
许多情况可能是“行义不当”。一般情况下,好心做坏事都属于“行义不当”,往往是思维判断有偏差。在现实生活中,好心办坏事也时有发生。在不合适的对象、不合适的时间、不合适的地点,做了不该做的事,说了不该说的话,这是常有的事。某一做事(说话)的方法不是适合所有对象的,同一事情(话语)不是在所有时间里都是合适的,同样的事情(话语)在不同地方所产生的效果和作用也是不同的。现实中,主观出发点是好的,后果却常常引来麻烦和误解,甚至会叫人跌倒。既要好怜悯,又要行公义,要做到不偏不倚确实较难。做一个忠心有智慧的仆人确实很难,但还是要努力。
上帝的命令是“爱人如己”,我们往往会凭着自义的热心去行,但有时会适得其反,这就是好心办坏事,连自己也深感委屈。其实,在人的日常生活中经常会做出行义不当或行义过分的事。例如现在中国最普遍的是父母溺爱孩子。对于基督徒家庭来说,“儿女是耶和华所赐的产业”(诗127:3),这应该是基本的认识。父母是孩子的监护人,有责任和义务要按照神的旨意来教养孩子。“你要尽心、尽性、尽力爱耶和华你的上帝。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话都要记在心上,也要殷勤教训你的儿女”(申6:5-7)。“教养孩童,使他走当行的道,就是到老也不偏离”(箴22:6)。“走当行的道”,就必须要教养孩子。父母爱孩子天经地义,但不是溺爱,溺爱就是行义过分或行义不当。对孩子不能无原则的爱,不是一切都包办代替的爱。溺爱的实质就是在害人,父母往往还自以为是、不以为然。圣经中以利和撒母耳两代大祭司都失教于孩子,他们的儿子长大后继承了祭司却不认识耶和华,成了以色列百姓的恶人,受到了神的严厉惩罚。这是惨痛的教训。
主耶稣说:“这些你们既作在我这弟兄中一个最小的身上,就是作在我身上了”(太25:40)。“最小的”就是弱小的、贫穷的,“作在最小的身上”就是在神心意上的行义。善事也要尽量注意不要越位,助人要恰当。中国有句俗语叫“升米恩斗米仇”,既是行义过分也有行义不当的意思。如果你在别人危难或关键时候给以合适的帮助,“患难见真情”,这是“雪中送炭”。但如果在对方脱离了患难你仍然持续,对方习惯成自然,潜意识里是理所当然了。后来你因故而停止了,虽然这时对方已不是“最小的”,但他仍然会记恨你。这现象可能有些让人难以理解,但这是现实生活中的事实或真实。人性真是很奇怪。
04
要尽心量力而行
上帝对我们的要求很高,因此,不偏不倚行在真道上是重要的。我们应尽量避免律法主义和自我中心的极端。“若有讲道的,要按着上帝的圣言讲,若有服侍人的,要按这上帝所赐的力量服侍”(彼前4:11)。“人若不知道管理自己的家,焉能照管上帝的教会呢?”(提前3:5)。作为信徒,不按上帝所赐的力量服侍,不量力而行,不考虑可行的条件服侍,结果是适得其反,这是自义骄傲,行义过分。例如:传道人脱离圣经真理讲解,或断章取义,或强解经文,按人意发挥又偏离真理,那是自义。作为教会,不顾客观条件和现实环境,不考虑信徒的承受能力,盲目追求膨胀和表面形式,这是自义,行义过分。
节制是圣灵所结果子中的一种。有的长期辛劳做各种事奉,超过了他们的生理限度,超过了“所量的”能力,也影响了家庭等关系,因此也要学习节制,把握一个“度”。事奉的基本原则是力所能及和量力而行,敬拜的生活也是要根据自身情况张驰适宜和把握有度,因为没有一个人是生存在真空里。不要片面地认为,既然是好事,就不必有“度”;既然是敬拜,就不用考虑环境。其实,“高调”的言行可能就是偏离了真理。“人若不看顾亲属,就是背了真道,比不信的人还不好。不看顾自己家里的人,更是如此”(提前5:8)。“凡事都可行,但不都有益处;凡事都可行,但不都造就人”(林前10:23),保罗的话很使人深醒。有些行为未必是错的,但不一定有好处。确实如此,若有人为了在教会事工,完全不顾家庭,以致于家庭亲人都跌倒了。这显然不在神的心意上,是行义过分。
在教会的所有事奉中,我们要注意不要“讨好我那自我中心的需要,自以为义”,不要行义过分,也要注意行义不当。当然,理论好说,事实难做,不容易保持平衡,也不容易恰如其分。学习何时说“不”是重要的,学习何时说“是”也同样重要。傅士德说(属灵操练礼赞):在服事的生活中有一件实际的事情必须清楚了解。由于我们在时间、精力和能力等各方面都是有限的,这一实际便意味着要尽心但应量力而行。
基督徒偏离真理,超越范围行事,可能就是“行义过分”;在错误的理解和判断下,说了不该说的话,做了不该做的事,可能就是“行义不当”。在每个基督徒的生命历程中,可能经常会有“行义过分”,也更可能会“行义不当”。当然在现实中,更多的是无意中行了“自以为义”的事。上帝是鉴察人心的,“谁能知道自己的错失呢?愿你赦免我隐而未现的过错”(诗19:12)。因此,凡事行在神心意上不是容易的事,对付自我、骄傲的“老我”生命是我们一生的任务。愿神随时随处与我们同在,愿圣灵在每件事情上引领我们,保守我们一生行在神的真道上。
【作者简介】倪希米(笔名),基督徒,江苏苏州人,对文字事工非常有负担,现在教会做神话语的出口。